主办单位: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
诚商在线
工商政策

10部委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时间:2017-05-27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5月25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委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同时,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农资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检,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执法,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对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三)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行为。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大数据分析作用,对证据进行固定和提取,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

(四)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律声明:

本网站资讯频道自行发布或转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广告、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等内容)的版 权均属本网站或相关资料提供者。凡来源于其他媒体的内容,本站均予以注明并已尽到审查核实义务,本网转载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 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展示方式有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 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有关文件,我们会尽快妥善处理。

转载声明: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转载稿,必须标注稿件来源,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

推荐阅读
最新资讯
技术支持:湖北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站由天助云提供宽带加速服务
Copyright© 2017     www.1288.net.cn     鄂ICP备15021821号-5